索引号:
SY0024538041202300149
主题分类:
城乡建设、环境保护-城乡建设(含住房)
公开主体:
上海市崇明区长兴镇人民政府
发文字号:
沪崇长府投〔2023〕88号
成文日期:
2023-11-03
发布日期:
2023-11-09
生效日期:
失效日期:
镇生态养护社:
你单位《关于报请批准生态养护社房屋维修工程的请示》已悉,经2023年第17次镇长办公会议讨论后批复如下:
一、为防汛防台及规范办公管理要求,原则同意实施本项目。
二、建设内容:更换落水管、地板地砖修缮、内墙面涂料修缮、屋面防水、车棚油漆、屋面油漆等。
三、建设要求:控制造价和工程质量。
上海市崇明区长兴镇人民政府
2023年11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