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SY0024538041202300146
主题分类:
城乡建设、环境保护-城乡建设(含住房)
公开主体:
上海市崇明区长兴镇人民政府
发文字号:
沪崇长府投〔2023〕85号
成文日期:
2023-11-03
发布日期:
2023-11-09
生效日期:
失效日期:
前卫新村居委会:
你单位《关于报请批准前卫漆厂新村新建非机动车车棚工程的请示》已悉,经2023年第17次镇长办公会议讨论后批复如下:
一、为解决小区非机动车停车难、充电难问题,原则同意实施本项目。
二、建设内容:新建非机动车停车棚等。
三、建设要求:控制造价和工程质量。
上海市崇明区长兴镇人民政府
2023年11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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