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SY0024538041202300144
主题分类:
农业、林业、水利-林业
公开主体:
上海市崇明区长兴镇人民政府
发文字号:
沪崇长府〔2023〕51号
成文日期:
2023-10-31
发布日期:
2023-11-07
生效日期:
失效日期:
上海市崇明区绿化和市容管理局:
2023年下半年的生态廊道土地流转申报按照《关于印发<上海市崇明区公益林、生态廊道建设土地流转资金发放实施方案>的通知》(沪崇绿容〔2021〕87号)执行,我镇2022年新造林项目生态廊道面积为292.82亩。按照土地流转费全年补贴1140元/亩的标准计算,我镇申请2023年下半年新造林生态廊道土地流转费333814.8元,其中区财政资金300433.32元,镇财政资金33381.48元。请予审核后拨付。
妥否,请批示。
上海市崇明区长兴镇人民政府
2023年10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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