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崇明区长兴镇人民政府关于2023年村居民委员会成员补选结果情况的通报

信息来源:平台发布

发布时间:2023-09-08 00:00

  • 索引号:

    SY0024538041202300113

  • 主题分类:

    劳动、人事、监察-人事工作

  • 公开主体:

    上海市崇明区长兴镇人民政府

  • 发文字号:

    沪崇长府〔2023〕37号

  • 成文日期:

    2023-08-30

  • 发布日期:

    2023-09-08

各村居、企事业单位机关各科室

根据各村居民委员会补选的结果报告,现将长兴镇2023年各村居民委员会成员补选结果情况通报如下:

黄健同志任北兴村村民委员会主任;

张徐萍同志任滨江苑社区居民委员会主任;

韩颖萍同志任长兴家园社区居民委员会主任;

宋春辉同志任鹭岛华庭社区居民委员会主任;

郁俊瑶同志任长兴新苑社区居民委员会副主任;

沈晨同志任长兴新苑社区居民委员会委员;

徐建学同志任恒河新苑社区居民委员会委员。

任期与本届村居民委员会相同。

 

上海市崇明区长兴镇人民政府

20238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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