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崇明区长兴镇人民政府关于实施住宅小区非机动车充电桩提升工程项目的批复

信息来源:平台发布

发布时间:2023-08-11 00:00

  • 索引号:

    SY0024538041202300096

  • 主题分类:

    城乡建设、环境保护-城乡建设(含住房)

  • 公开主体:

    上海市崇明区长兴镇人民政府

  • 发文字号:

    沪崇长府投〔2023〕54号

  • 成文日期:

    2023-08-07

  • 发布日期:

    2023-08-11

镇城市建设管理事务中心:

你单位《关于报请批准实施住宅小区非机动车充电桩提升工程的请示》已悉,经2023年第12次镇长办公会议讨论后批复如下:

一、为了消除安全隐患,原则同意实施本项目。

二、建设内容:凤辰乐苑、凤凰佳苑、滨江苑、前卫新村、清水苑、长兴家园、长兴新苑、鹭岛华庭8个小区非机动车破损充电桩更换电脑板61块、刷卡器246个、读卡器259个、显示按钮587个;维修插座604个、调换插座588个和安装电表66个等。

三、建设要求:控制造价和工程质量。



上海市崇明区长兴镇人民政府

2023年8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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