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SY0024538041202300096
主题分类:
城乡建设、环境保护-城乡建设(含住房)
公开主体:
上海市崇明区长兴镇人民政府
发文字号:
沪崇长府投〔2023〕54号
成文日期:
2023-08-07
发布日期:
2023-08-11
生效日期:
失效日期:
镇城市建设管理事务中心:
你单位《关于报请批准实施住宅小区非机动车充电桩提升工程的请示》已悉,经2023年第12次镇长办公会议讨论后批复如下:
一、为了消除安全隐患,原则同意实施本项目。
二、建设内容:凤辰乐苑、凤凰佳苑、滨江苑、前卫新村、清水苑、长兴家园、长兴新苑、鹭岛华庭8个小区非机动车破损充电桩更换电脑板61块、刷卡器246个、读卡器259个、显示按钮587个;维修插座604个、调换插座588个和安装电表66个等。
三、建设要求:控制造价和工程质量。
上海市崇明区长兴镇人民政府
2023年8月7日
为了便于其他人查询和了解政策,请为本文选择一个合适的主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