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SY0024538041202300089
主题分类:
城乡建设、环境保护-城乡建设(含住房)
公开主体:
上海市崇明区长兴镇人民政府
发文字号:
沪崇长府投〔2023〕50号
成文日期:
2023-07-25
发布日期:
2023-08-01
生效日期:
失效日期:
镇事业办:
你单位《关于报请批准社区“宝宝屋”托育点改建工程的请示》已悉,经2023年7月24日镇党委会议讨论后批复如下:
一、为托幼服务需要,原则同意实施本项目。
二、建设内容:镇社区党群服务中心和长兴北庭社区2个点,包括楼地面装修、门窗工程、照明设备安装、广告制作及安装等。
三、建设要求:控制造价和工程质量。
上海市崇明区长兴镇人民政府
2023年7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