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SY0024538041202300080
主题分类:
城乡建设、环境保护-城乡建设(含住房)
公开主体:
上海市崇明区长兴镇人民政府
发文字号:
沪崇长府投〔2023〕42号
成文日期:
2023-07-07
发布日期:
2023-07-12
生效日期:
失效日期:
长兴新苑社区居民委员会:
你单位《关于报请批准长兴新苑社区实施零星修缮工程的请示》已悉,经2023年第10次镇长办公会议讨论后批复如下:
一、为提升居民满意度和安全感,原则同意实施本项目。
二、建设内容:填土植绿约150㎡;破损塑胶场地进行清理重新铺设塑胶地约36㎡;2座凉亭、4个廊道架、57把休闲椅进行刷漆维修护。
三、建设要求:控制造价和工程质量。
上海市崇明区长兴镇人民政府
2023年7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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