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SY0024538041202300081
主题分类:
城乡建设、环境保护-城乡建设(含住房)
公开主体:
上海市崇明区长兴镇人民政府
发文字号:
沪崇长府投〔2023〕43号
成文日期:
2023-07-11
发布日期:
2023-07-12
生效日期:
失效日期:
长兴清水苑社区居民委员会:
你单位《关于报请批准实施清水苑社区851弄新建停车场地工程的请示》已悉,经2023年第10次镇长办公会议讨论后批复如下:
一、为满足社区居民停车需求,原则同意实施本项目。
二、建设内容:851弄新建停车场地,总面积1600㎡,约150个车位。
三、建设要求:控制造价和工程质量。
上海市崇明区长兴镇人民政府
2023年7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