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SY0024538041202300083
主题分类:
城乡建设、环境保护-城乡建设(含住房)
公开主体:
上海市崇明区长兴镇人民政府
发文字号:
沪崇长府投〔2023〕45号
成文日期:
2023-07-11
发布日期:
2023-07-12
生效日期:
失效日期:
镇城市建设管理事务中心:
你单位《关于报请批准实施恒俪景苑小区连廊防风门改造工程的请示》已悉,经2023年第10次镇长办公会议讨论后批复如下:
一、为了消除安全隐患,原则同意实施本项目。
二、建设内容:新装木质防风门894.52㎡、更换木质防风门173.47㎡等。
三、建设要求:控制造价和工程质量。
上海市崇明区长兴镇人民政府
2023年7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