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SY0024538041202300074
主题分类:
国民经济管理、国有资产管理-统计
公开主体:
上海市崇明区长兴镇人民政府
发文字号:
沪崇长府〔2023〕26号
成文日期:
2023-07-04
发布日期:
2023-07-06
生效日期:
失效日期:
各村居、各有关部门及单位:
根据《上海市崇明区人民政府关于本区开展第五次经济普查的通知》(沪崇府发〔2023〕19号)、《上海市崇明区人民政府关于成立本区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领导小组的通知》(沪崇府人〔2023〕13号)要求,为确保我镇第五次经济普查工作顺利开展,经镇党委、政府研究,决定成立长兴镇第五次经济普查领导小组,成员名单如下:
组 长:蔡钱江 副镇长(农业)
副组长:朱鸿飞 镇经济发展服务中心主任
成 员:周丽华 镇党政办主任
吴 昊 镇党群工作办主任
梁金萍 镇经济发展办主任
王 燕 镇团委书记
傅静芳 镇妇联主席
沈雷杰 镇财政所所长
钱 勇 镇会计服务中心主任
张涛渔 市场监督管理所所长
周宏伟 长兴资产经营投资有限公司总经理
黄兴忠 泰和经济发展区管理委员会总经理
长兴镇第五次经济普查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镇经济发展服务中心,办公室主任由朱鸿飞同志兼任,办公室负责经济普查的具体组织实施和协调。
今后,长兴镇第五次经济普查领导小组成员及其办公室主任职务如有变动,由其所在单位接任领导自然替补。
特此通知。
上海市崇明区长兴镇人民政府
2023年7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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