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SY0024538041202300070
主题分类:
城乡建设、环境保护-环境检测、保护与治理
公开主体:
上海市崇明区长兴镇人民政府
发文字号:
沪崇长府投〔2023〕35号
成文日期:
2023-05-31
发布日期:
2023-06-09
生效日期:
失效日期:
镇生态保护和市容环境事务所:
你单位《关于报请批准改建垃圾厢房工程的请示》已悉,经2023年第8次镇长办公会议讨论后批复如下:
一、为创建生活垃圾分类精品示范居住区(村),原则同意实施本项目。
二、建设内容:2个村2座垃圾厢房的改建工作。
三、建设要求:控制造价和工程质量。
上海市崇明区长兴镇人民政府
2023年5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