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SY0024538041202300060
主题分类:
城乡建设、环境保护-城乡建设(含住房)
公开主体:
上海市崇明区长兴镇人民政府
发文字号:
沪崇长府投〔2023〕30号
成文日期:
2023-05-09
发布日期:
2023-05-11
生效日期:
失效日期:
团结村村民委员会:
你单位《关于报请批准团结村实施村内道路维修工程的请示》已悉,经2023年第7次镇长办公会议讨论后批复如下:
一、为了确保村民正常出行,消除安全隐患,原则同意实施本项目。
二、建设内容:面积为1720㎡(团结村南路210㎡、小洪桥支路610㎡、团结二路支路480㎡、团结南岸路420㎡)。
三、建设要求:控制造价和工程质量。
上海市崇明区长兴镇人民政府
2023年5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