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SY0024538041202300047
主题分类:
城乡建设、环境保护-城乡建设(含住房)
公开主体:
上海市崇明区长兴镇人民政府
发文字号:
沪崇长府投〔2023〕22号
成文日期:
2023-03-30
发布日期:
2023-04-07
生效日期:
失效日期:
渔港佳苑社区居民委员会:
你单位《关于报请批准渔港佳苑社区实施凉亭维修保养、增划停车线及场地改造等工程的请示》已悉,经2023年第5次镇长办公会议讨论后批复如下:
一、为更好地服务居民、提升社区环境,原则同意实施本项目。
二、建设内容:步道铺设约130平米、增设小围栏及绿化种植、电瓶车充电位约50个、休闲椅5组;对2个凉亭进行维修保养;对东方渔港家园、恒俪景苑及商铺周边现有空旷场地增划停车线约2000米、非机动车车标80个。
三、建设要求:控制造价和工程质量。
上海市崇明区长兴镇人民政府
2023年3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