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SY0024538041202300046
主题分类:
城乡建设、环境保护-城乡建设(含住房)
公开主体:
上海市崇明区长兴镇人民政府
发文字号:
沪崇长府投〔2023〕21号
成文日期:
2023-03-30
发布日期:
2023-04-07
生效日期:
失效日期:
上海新凤翔废旧物资处理有限公司:
你单位《关于报请批准新凤翔公司实施房屋屋面维修工程的请示》已悉,经2023年第5次镇长办公会议讨论后批复如下:
一、为了保障办公需要,原则同意实施本项目。
二、建设内容:铲除原卷材防水层657㎡,新做屋面改性沥青卷材657㎡。
三、建设要求:控制造价和工程质量。
上海市崇明区长兴镇人民政府
2023年3月30日
为了便于其他人查询和了解政策,请为本文选择一个合适的主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