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SY0024538041202300049
主题分类:
城乡建设、环境保护-城乡建设(含住房)
公开主体:
上海市崇明区长兴镇人民政府
发文字号:
沪崇长府投〔2023〕24号
成文日期:
2023-03-30
发布日期:
2023-04-07
生效日期:
失效日期:
镇水务管理所:
你单位《关于报请批准创建港河道栏杆修复工程的请示》已悉,经2023年第5次镇长办公会议讨论后批复如下:
一、镇管河道创建港局部栏杆老化破损,为了消除安全隐患,原则同意实施本项目。
二、建设内容:栏杆长度560米。
三、建设要求:控制造价和工程质量。
上海市崇明区长兴镇人民政府
2023年3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