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SY0024538041202300036
主题分类:
城乡建设、环境保护-城乡建设(含住房)
公开主体:
上海市崇明区长兴镇人民政府
发文字号:
沪崇长府投〔2023〕15号
成文日期:
2023-03-07
发布日期:
2023-03-15
生效日期:
失效日期:
殡仪服务站:
你单位《关于报请批准殡仪服务站周边环境整治工程的请示》已悉,经2023年第3次镇长办公会议讨论后批复如下:
一、为了改善周边环境面貌,原则同意实施本项目。
二、建设内容:铲除堆土及垃圾、种植绿化隔离带、新建垃圾房等。
三、建设要求:控制造价和工程质量。
上海市崇明区长兴镇人民政府
2023年3月7日
为了便于其他人查询和了解政策,请为本文选择一个合适的主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