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SY0024538041202300031
主题分类:
城乡建设、环境保护-城乡建设(含住房)
公开主体:
上海市崇明区长兴镇人民政府
发文字号:
沪崇长府投〔2023〕10号
成文日期:
2023-03-07
发布日期:
2023-03-15
生效日期:
失效日期:
凤凰佳苑社区居民委员会:
你单位《关于报请批准凤凰佳苑社区老年活动室修缮工程的请示》已悉,经2023年第3次镇长办公会议讨论后批复如下:
一、房屋存在线路老化、墙皮脱落、地面不平等安全隐患。为确保老年活动室活动的正常开展及老年人场所的正常使用,原则同意实施本项目。
二、建设内容:一处位于丰康路51弄街面房,占地约35平米;一处位于物业公司两楼南侧,面积约200平方米。
三、建设要求:控制造价和工程质量。
上海市崇明区长兴镇人民政府
2023年3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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