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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崇明区长兴镇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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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
2023-02-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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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位代表:
我受长兴镇人民政府委托,现将本镇2022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和2023年财政预算(草案)提请镇二届人大三次会议审议,并请列席人员提出意见。
2022年预算执行情况
2022年,在镇党委的正确领导和镇人大的监督支持下,镇政府紧紧围绕镇二届党代会第一次会议和镇二届人大一次、二次会议的总体目标和要求,充分发挥财政职能作用,不断加强财政管理,强化财政监督,科学合理组织资金、安排支出,稳步有序实现财政收支预算。
一、2022年财政收入情况
2022年,我镇实现财政总收入203541.54万元,其中,一般转移支付收入(镇本级)180500.00万元,专项转移支付收入23041.54万元。比上年财政总收入238960.28万元减少35418.74万元,下降14.82%。
需要说明的是:2021年专项转移支付结转至2022年使用金额为4424.15万元,故2022年可使用资金合计207965.69万元。
(一)一般转移支付收入(镇本级)
2022年一般转移支付收入180500.00万元,比上年一般转移支付收入225000.00万元减少44500.00万元,下降19.78%。均为一般公共预算收入,主要包括:
1.税收分成收入143545.90万元。
2.市补基数10445.60万元。
3.“营改增”补贴6937.00万元。
4.财政体制调整补贴9500.00万元。
5.生态补偿5700.00万元。
6.服务社区级承担补贴3870.00万元。
7.企业所得税基数补贴101.50万元。
8.前卫农场定额补贴400.00万元。
(二)专项转移支付收入
2022年专项转移支付收入23041.54万元,比上年专项转移支付收入13960.28万元增加9081.26万元,上升65.05%。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收入18723.36万元,政府性基金收入4318.18万元。
二、2022年财政支出情况
2022年,镇财政总支出193973.49万元,其中,镇本级支出174500.00万元,专项转移支付支出19473.49万元。比上年财政总支出234536.24万元减少40562.75万元,下降17.29%。
2022年可使用资金207965.69万元,实际支出193973.49万元,余额13992.20万元作如下处理: 6000.00万元转入预算稳定调节基金用于下年度支出,未使用完的专项转移支付7992.20万元结转下年使用。
(一)镇本级支出
2022年镇本级支出174500.00万元,均为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比上年镇本级支出225000.00万元减少50500.00万元,下降22.44%。镇本级收支差额6000.00万元转入预算稳定调节基金,用于下年度支出。
(二)专项转移支付支出
2022年专项转移支付支出19473.49万元,比上年专项转移支付支出9536.24万元增加9937.25万元,上升104.21%。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支出15919.88万元,政府性基金支出3553.61万元。
2021年专项转移支付结转至2022年使用金额为4424.15万元,故2022年专项转移支付可使用资金合计27465.69万元,实际支出19473.49万元,余额7992.20万元结转下年使用。
2022年度的财政支出按功能分类情况将在2023年年中召开的镇人代会上提请各位代表审查。
三、2022年预算执行情况的分析
各位代表,过去的一年,我们深入贯彻落实新《预算法》和《上海市预算审查监督条例》,健全完善本镇财政管理制度,充分发挥财政监督、核算、保障职能。坚决贯彻落实“疫情要防住、经济要稳住、发展要安全”的总体要求,强化资金统筹,全力以赴做好“六稳”“六保”工作,为打赢大上海保卫战、保障和改善民生、防范化解风险、提升财政改革管理效能、促进长兴各项事业扎实推进提供有力的财力保障。但是,受政策性调整及疫情影响,财政收入面临较大压力,财政保障任务依然艰巨,收支“紧平衡”特征趋于常态化,财政资源配置使用效率有待进一步提高。因此,我们必须高度重视,共同努力,牢固树立过“紧日子”的思想,不断提高财政资金使用的有效性。
2023年预算(草案)
2023年是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的开局之年,是落实“十四五”规划稳步实施的深化之年。我们要总结经验、乘势而上,不断解放思想,以适应时代发展的需要。本镇财政工作的指导思想是: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全国财政工作会议精神,深入贯彻落实镇2022年党代会精神,紧紧围绕本次人代会确定的目标任务,坚持依法理财,健全政府预算体系,完善预算管理制度,不断加强财政监督,全面实施项目绩效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促进全镇经济持续健康发展和社会和谐稳定。
一、2023年财政收入预算
2023年,安排镇财政总收入预算161835.53万元,其中,一般转移支付收入预算(镇本级)160000.00万元,专项转移支付收入预算(年初预下达)1835.53万元。比上年财政总收入203541.54万元减少41706.01万元,下降20.49%。
需要说明的是:6000.00万元预算稳定调节基金和2022年未使用完的专项转移支付7992.20万元安排用于2023年,故2023年可使用资金合计175827.73万元。
(一)一般转移支付收入预算(镇本级)
2023年一般转移支付收入预算160000.00万元,比上年一般转移支付收入180500.00万元减少20500.00万元,下降11.36%。均为一般公共预算收入,主要包括:
1.税收分成收入122901.32万元。
2.市补基数10445.60万元。
3.“营改增”补贴6937.00万元。
4.财政体制调整补贴9500.00万元。
5.生态补偿5700.00万元。
6.服务社区级承担补贴4014.58万元。
7.企业所得税基数补贴101.50万元。
8.前卫农场定额补贴400.00万元。
(二)专项转移支付收入预算
2023年专项转移支付收入预算(年初预下达)1835.53万元,均为一般公共预算收入。
二、2023年财政支出预算
2023年,安排镇财政总支出预算175827.73万元,其中,镇本级支出预算166000.00万元,专项转移支付支出预算9827.73万元。比上年财政总支出193973.49万元减少18145.76万元,下降9.35%。
(一)镇本级支出预算
2023年镇本级支出预算166000.00万元,均为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比上年镇本级支出174500.00万元减少8500.00万元,下降4.87%。
(二)专项转移支付支出预算
2023年专项转移支付支出预算9827.73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支出8965.08万元,政府性基金支出862.65万元。
(三)按功能分类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安排5582.58万元,占总支出的3.18%。其中:机关人员、日常公用及大楼维修等支出2969.89万元,财政所支出237.29万元,经发中心支出269.27万元,社区党群服务中心支出613.26万元,食安办支出207.02万元,人大事务支出37.00万元,群众团体事务支出312.90万元,组织事务支出510.50万元,宣传事务支出210.00万元,文明城区创建支出193.25万元,纪检监察支出22.20万元。
2.教育支出安排806.93万元,占总支出的0.46%。其中:中小幼学校教育经费补差559.96万元,学校特色活动155.00万元,成人学校支出36.97万元,未成年人教育和保护支出37.00万元,儿童节慰问12.00万元,优秀教师表彰5.00万元,语言文字及关工委支出1.00万元。
3.科学技术、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安排2376.02万元,占总支出的1.35%。其中:文化活动分中心建设1800.00万元,文化活动中心大楼运维支出361.12万元,文艺活动、赛事等支出115.70万元,群众体育支出67.70万元,添置图书及图书活动支出13.50万元,科普创新屋运作15.00万元,科普宣传支出3.00万元。
4.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安排21846.94万元,占总支出的12.43%。其中:社区事务受理中心支出1004.36万元,社区工作者事务所支出2564.80万元,十二个居委支出1540.03万元,敬老院支出306.06万元,促进就业服务总社支出250.62万元,生态养护社和社会协管综合服务社支出9477.02万元,在职公务员和事业人员基本养老金及职业年金支出1104.01万元,退休公务员和事业人员退休费支出470.72万元,第二敬老院建设工程及开办费支出800.00万元,受理中心搬迁支出500.00万元,灵活就业社保补贴439.85万元,稳岗补贴、创业扶持、招聘会等促进就业支出204.04万元,农村养老金、制度前退休金、建国老干部、代课教师等各类退休人员补贴147.60万元,最低生活保障及困难救助支出487.72万元,残疾人事业支出629.19万元,新三阳机构改造支出495.00万元,拥军优属支出174.95万元,关爱老年人支出1155.77万元,村务监督委员补贴、一站式服务大厅装修补贴、镇红十字会支出等95.20万元。
5.卫生健康支出安排1871.11万元,占总支出的1.06%。其中:社区卫生服务经费补差232.96万元,在职公务员及事业人员医疗保险支出483.87万元巩固卫生镇、促进健康等爱国卫生支出78.20万元,献血支出48.00万元,健康驿站运营费18.00万元,疫情防控支出450.00万元,人口与计划生育支出212.84万元,城乡医疗救助支出343.26万元,优抚对象医疗补助3.98万元。
6.节能环保支出安排3306.52万元,占总支出的1.88%。其中:生态市容所支出1454.14万元,道路保洁、垃圾收集等委托第三方服务支出1361.72万元,生活垃圾分类减量支出420.66万元,重点企业检测和整治支出70.00万元。
7.城乡社区支出安排12388.21万元,占总支出的7.05%。其中:城建中心支出432.27万元,城管中队支出742.28万元,城运中心支出1100.02万元,重点区域使用特保支出615.00万元,会计服务中心支出499.47万元,土地流转中心支出79.85万元,社会治安管理办支出105.00万元,居住区物业补贴1131.80万元,动迁安置房、前卫社区公房、进镇房、售后公房修缮及环境提升支出727.74万元,道路修复及污水管道铺设工程支出378.71元,绿化及道路维护、养护支出763.85万元,美丽乡村建设支出700.00万元,人居环境整治镇配套支出752.14万元,应急整治支出150.00万元,集贸市场绩效考核奖励72.50万元,商户自治联合会考核奖励及服务环境管理支出220.05万元,生态市集项目建设支出60.00万元,城运中心新建工程支出300.00万元,自行车租赁及变电站维护费60.00万元,生活垃圾分类补贴150.00万元,中小河道长效管理市均衡性补助150.69万元,日常巡逻聘用特保458.00万元,稳控接访及平安建设项目支出399.50万元,律师代理费88.80万元,人民调解、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等司法支出37.00万元,预算项目绩效管理支出100.00万元,乡镇综合保险支出35.00万元,兴河公司管理费40.54万元,一体化系统维护费及工程预结算编制费38.00万元,财政预备费2000.00万元。
8.农林水支出安排28084.39万元,占总支出的15.97%。其中:财政转移支付15962.00万元,联扶平台资金1500.00万元,农技中心支出502.44万元,水务所支出290.55万元,植保经费及养护费368.87万元,林业养护支出321.82万元,土地流转及森林病虫害预测预报支出577.02万元,人居环境整治潘石村等水系调整项目支出733.95万元,农村生活污水处理工程支出4182.24万元,农村生活污水设施市场化养护支出161.00万元,河道维修、护岸保塌等河道生态修复支出395.87万元,河道养护及日常管理支出690.43万元,农田排涝设施养护、泵站大修及内河节制闸日常养护支出63.91万元,经济果林生态补偿763.42万元,美丽乡村建设400.00万元,乡村振兴示范村支出531.00万元,劳动教育实践基地支出100.00万元,菜田及耕地力保护、蔬菜高品质发展支出234.56万元,农业绿色生产支出214.60万元,农田基础设施管护、渔业安全生产管理、旅游管理等支出90.71万元。
9.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支出安排98407.25万元,占总支出的55.97%。其中:企业扶持支出71947.25万元,招商工作经费26460.00万元。
10.住房保障和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1157.78万元,占总支出的0.66%。其中:智慧电梯物联网建设及电梯运维费支出69.24万元,社区消防安全支出32.65万元,在职公务员及事业人员住房公积金支出581.27万元,住房解困支出474.62万元。
以上支出合计175827.73万元。
2023年可使用资金175827.73万元,安排支出预算175827.73万元,收支平衡。
三、加强管理,确保财政资金健康运行
镇级财政是促进全镇经济与社会各项事业发展的基本保障。始终坚持“开源节流”主基调,加快经济恢复与重振,努力实现财政收入正增长;坚持把过“紧日子”作为长期坚持的方针,坚决兜牢“三保”底线,不断优化支出结构,切实把有限的财力投向民生保障、世界级生态岛建设等重点领域。纵深推进财政管理改革,着力构建综合统筹、规范透明、约束有力、讲求绩效、持续安全的现代预算制度。一是加强预算执行的严肃性。坚持先有预算,后有支出的原则。严格预算调整,对列入财政预算的项目加强监管力度,对未列入预算的项目,原则上不予安排支出。因政策性因素、自然灾害等特殊情况确需调整预算的,应报镇党政班子或人大审议通过后方可安排资金。经常性项目按季安排支出,重点项目跟踪进度,确保预算执行率。二是统筹资金安排,优化财政支出结构。将厉行节约、勤俭办事的宗旨贯穿于镇财政资金运行的全过程,建立事前审核、事中监控、事后审查的财政监督机制,确保资金使用合理规范、合法有效。三是强化预算绩效管理。稳步推进绩效评价指标体系建设。加强全过程预算绩效管理,切实将绩效评价结果应用于以后年度的预算安排。
各位代表,完成2023年预算责任重大。我们将在镇党委的坚强领导下,主动接受人大监督,紧紧围绕本次人代会确定的目标任务,积极履行公共财政职能,奋发进取、开拓创新、真抓实干,共同为长兴的经济和社会各项事业的发展作出努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