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崇明区长兴镇人民政府关于实施长兴人才公寓装修工程项目的批复

信息来源:平台发布

发布时间:2023-01-18 00:00

  • 索引号:

    SY0024538041202300020

  • 主题分类:

    城乡建设、环境保护-城乡建设(含住房)

  • 公开主体:

    上海市崇明区长兴镇人民政府

  • 发文字号:

    沪崇长府投〔2023〕3号

  • 成文日期:

    2023-01-16

  • 发布日期:

    2023-01-18

镇党政办:

你办《关于报请批准实施长兴人才公寓装修工程的请示》已悉,经2023年第1次镇长办公会议讨论后批复如下:

一、为进一步提高长兴镇人才工作生活环境,筑牢长兴发展的人才保障,原则同意实施本项目。

二、建设内容:凤凰二苑两套房屋共计160平方米进行修缮,配置床、空调、洗衣机等生活设施。

三、建设要求:控制造价和工程质量。


上海市崇明区长兴镇人民政府

2023年1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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