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SY0024538041202300020
主题分类:
城乡建设、环境保护-城乡建设(含住房)
公开主体:
上海市崇明区长兴镇人民政府
发文字号:
沪崇长府投〔2023〕3号
成文日期:
2023-01-16
发布日期:
2023-01-18
生效日期:
失效日期:
镇党政办:
你办《关于报请批准实施长兴人才公寓装修工程的请示》已悉,经2023年第1次镇长办公会议讨论后批复如下:
一、为进一步提高长兴镇人才工作生活环境,筑牢长兴发展的人才保障,原则同意实施本项目。
二、建设内容:凤凰二苑两套房屋共计160平方米进行修缮,配置床、空调、洗衣机等生活设施。
三、建设要求:控制造价和工程质量。
上海市崇明区长兴镇人民政府
2023年1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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