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SY0024538041202300019
主题分类:
城乡建设、环境保护-城乡建设(含住房)
公开主体:
上海市崇明区长兴镇人民政府
发文字号:
沪崇长府投〔2023〕2号
成文日期:
2023-01-16
发布日期:
2023-01-18
生效日期:
失效日期:
石沙村村民委员会:
你村《关于报请批准石沙村民俗馆装修工程的请示》已悉,经2023年第1次镇长办公会议讨论同意,批复如下:
一、展示长兴和石沙文化,原则同意实施本项目。
二、建设内容:新铺塑胶地板70.61m2、新做吊平顶42.86m2等零星装饰项目,以及广告及展示道具项目。
三、建设要求:控制造价和工程质量。
上海市崇明区长兴镇人民政府
2023年1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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