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SY0024538041202300007
主题分类:
城乡建设、环境保护-城乡建设(含住房)
公开主体:
上海市崇明区长兴镇人民政府
发文字号:
沪崇长府投〔2022〕43号
成文日期:
2022-12-01
发布日期:
2022-12-07
生效日期:
失效日期:
创建村村民委员会:
你单位《关于报请批准创建村实施渠道改造工程的请示》已悉,经2022年第17次镇长办公会议讨论后报镇党委会同意,批复如下:
一、为方便村民种植,原则同意实施本项目。
二、建设内容:总长140米水泥地下渠道进行修复。
三、建设要求:控制造价和工程质量。
上海市崇明区长兴镇人民政府
2022年12月1日
为了便于其他人查询和了解政策,请为本文选择一个合适的主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