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SY0024538041202300006
主题分类:
城乡建设、环境保护-城乡建设(含住房)
公开主体:
上海市崇明区长兴镇人民政府
发文字号:
沪崇长府投〔2022〕42号
成文日期:
2022-12-01
发布日期:
2022-12-07
生效日期:
失效日期:
新港村村民委员会:
你单位《关于报请批准新港村实施江南大道南侧绿化种植工程的请示》已悉,经2022年第17次镇长办公会议讨论后报镇党委会同意,批复如下:
一、为优化营商环境,提升人居环境面貌,原则同意实施本项目。
二、建设内容:对江南大道人行道南侧进行平整,并于沿线1000米种植9000棵高度约2—2.3米的“法国冬青”。
三、建设要求:控制造价和工程质量。
上海市崇明区长兴镇人民政府
2022年12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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