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SY0024538041202300005
主题分类:
城乡建设、环境保护-城乡建设(含住房)
公开主体:
上海市崇明区长兴镇人民政府
发文字号:
沪崇长府投〔2022〕41号
成文日期:
2022-12-01
发布日期:
2022-12-07
生效日期:
失效日期:
镇社建办:
你办《关于报请批准实施三阳机构室外场地雨污分流改造工程的请示》已悉,经2022年第17次镇长办公会议讨论后批复如下:
一、为确保项目验收及使用,原则同意实施本项目。
二、建设内容:包括埋设雨水管380米,检查井16座,埋设污水管140米,污水井12座,原道路及路面修复297平方米等。
三、建设要求:控制造价和工程质量。
上海市崇明区长兴镇人民政府
2022年12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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