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SY0024538041202200074
主题分类:
城乡建设、环境保护-城乡建设(含住房)
公开主体:
上海市崇明区长兴镇人民政府
发文字号:
沪崇长府投〔2022〕37号
成文日期:
2022-11-03
发布日期:
2022-11-11
生效日期:
失效日期:
果品经营公司:
你单位《关于报请批准果品公司办公用房装修工程的请示》已悉,经2022年第15次镇长办公会议讨论研究,批复如下:
一、为进一步扩大招商力度,服务好在册企业,原则同意实施本项目。
二、建设内容:133.39平方米的用房,主要包括铺设地板80平方米,墙面涂料170平方米,2间卫生间及厨房吊顶18平方米等。
三、建设要求:控制造价和工程质量。
上海市崇明区长兴镇人民政府
2022年11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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