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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来源:平台发布
发布时间:2022-11-07 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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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主题分类:
-
公开主体:
上海市崇明区长兴镇人民政府
发文字号:
成文日期:
发布日期:
2022-11-07
生效日期:
失效日期:
各村居、企事业单位,机关各科室:
经镇党委研究决定:
陈春晖同志任上海市崇明区长兴镇农业农村发展办公室主任(试用期一年)。
姚文贤同志任上海长兴供销有限公司党支部书记。
黄兴忠同志任上海市泰和经济发展区管理委员会总经理;杨培忠同志不再担任上海市泰和经济发展区管理委员会总经理职务。
特此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