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陈春晖等同志职务任免的通知

信息来源:平台发布

发布时间:2022-11-07 00:00

  • 索引号:

  • 主题分类:

    -

  • 公开主体:

    上海市崇明区长兴镇人民政府

  • 发文字号:

  • 成文日期:

  • 发布日期:

    2022-11-07

各村居、企事业单位,机关各科室

经镇党委研究决定:

陈春晖同志任上海市崇明区长兴镇农业农村发展办公室主任(试用期一年)。

姚文贤同志任上海长兴供销有限公司党支部书记。

黄兴忠同志任上海市泰和经济发展区管理委员会总经理;杨培忠同志不再担任上海市泰和经济发展区管理委员会总经理职务。

特此通知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Scan m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