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SY0024538040202000014
主题分类:
城乡建设、环境保护-城乡建设(含住房)
公开主体:
上海市崇明区长兴镇人民政府
发文字号:
沪崇长府投〔2020〕2号
成文日期:
2020-01-18
发布日期:
2022-10-31
生效日期:
失效日期:
创建村村民委员会:
你村《关于报请批准创建村一站式服务大厅及妇女微家装修工程的请示》已悉,经镇长办公会议讨论研究,批复如下:
一、为完善村委会办公环境,提升妇女工作效率,原则同意实施本项目。
二、建设内容:吊顶、墙面粉刷、复合地板铺设等。
三、建设要求:控制造价和工程质量。
上海市崇明区长兴镇人民政府
2020年1月18日
为了便于其他人查询和了解政策,请为本文选择一个合适的主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