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SY0024538040202000013
主题分类:
城乡建设、环境保护-城乡建设(含住房)
公开主体:
上海市崇明区长兴镇人民政府
发文字号:
沪崇长府投〔2020〕1号
成文日期:
2020-01-18
发布日期:
2022-10-31
生效日期:
失效日期:
凤凰佳苑社区居民委员会:
你单位《关于报请批准凤凰二苑老年活动室改造工程的请示》已悉,经镇长办公会议讨论研究,批复如下:
一、为解决凤凰佳苑社区老年人活动场所问题,原则同意实施本工程项目。
二、建设内容:凤凰二苑车棚南侧6间进行改造,面积约123.8平米,包括吊顶、隔墙、墙面砖、地砖、门窗等。
三、建设要求:控制工程造价和施工质量。
上海市崇明区长兴镇人民政府
2020年1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