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崇明区长兴镇人民政府关于实施镇西区37号地块及团结村动迁区域环境整治应急工程项目的批复

信息来源:平台发布

发布时间:2022-09-20 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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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SY0024538041202200055

  • 主题分类:

    城乡建设、环境保护-环境检测、保护与治理

  • 公开主体:

    上海市崇明区长兴镇人民政府

  • 发文字号:

    沪崇长府投〔2022〕24号

  • 成文日期:

    2022-09-01

  • 发布日期:

    2022-09-20

  • 生效日期:

  • 失效日期:

规划建设和生态环境办公室:

你办《关于报请批准实施镇西区37号地块及团结村动迁区域环境整治应急工程的请示》已悉,经2022年第11次镇长办公会议讨论同意,批复如下:

一、为迎接创城复评,原则同意实施本项目。

二、建设内容:割除区域内“一枝黄花”等杂草8500m2,外运建筑垃圾并处置300m3,铅丝网围墙100m,外运建筑垃圾并处置270m3,回填土方234m3,铺种草皮100m2

三、建设要求:控制造价和工程质量。


上海市崇明区长兴镇人民政府

2022年9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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