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崇明区长兴镇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关于打好长兴镇环境清洁消杀预防战工作方案》的通知

信息来源:平台发布

发布时间:2022-05-05 00:00

  • 索引号:

    SY0024538041202200017

  • 主题分类:

    城乡建设、环境保护-环境检测、保护与治理

  • 公开主体:

    上海市崇明区长兴镇人民政府

  • 发文字号:

    沪崇长府〔2022〕13号

  • 成文日期:

    2022-04-25

  • 发布日期:

    2022-05-05

各村居、企事业单位,机关各科室

《关于打好长兴镇环境清洁消杀预防战工作方案》已经镇党委、政府研究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各单位认真落实执行。

 

上海市崇明区长兴镇人民政府

2022年4月25日

 

关于打好长兴镇环境清洁消杀预防战工作方案

 

为全面配合我镇新冠疫情全面清零攻坚行动,根据区统一部署,在我镇全域范围内全方位开展统一环境清洁行动。现制定方案如下:

一、组织领导

成立长兴镇环境清洁消杀工作专班,组长由镇长郭春菊担任,副组长由单俊生、李磊、张俭、蔡钱江担任。成员单位由镇社会事业发展办、镇农业农村发展办、镇规划建设与生态环境办、镇生态保护和市容环境事务所、镇房管中心、镇市场管理所、镇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各村居及镇属企事业单位组成。

 二、职责分工

(一)镇社会事业发展办负责涉阳点位的统计和数据更新,将消杀点位及时对接镇农办,对防疫消杀工作做好相关工作指导和提示。重点对各类学校、养老机构开展日常环境清洁消杀的指导监督工作。

(二)镇规划建设和生态环境办负责监督建筑工地复工复产后内部日常自行环境清洁消杀工作,以及环保督查、检查等工作。

(三)镇市场管理所负责监督各类商超、沿街商铺、集贸市场、窗口服务单位等复工复产后内部日常自行环境清洁消杀工作。

(四)镇生态保护和市容环境事务所负责镇域范围主次干道、公共绿地、道路沿线公交站点、公共厕所、垃圾箱房、农户家庭小垃圾桶等环境清洁消杀工作以及道路清扫、洒水作业。同时负责监督检查农村地区日常环境清洁消毒工作。

(五)镇房管中心负责监督小区居委在社区范围内人员流动性频繁的场所、公共部位等环境清洁消杀工作,定期检查台账资料。

(六)镇农业农村办统筹社会面上的整体消杀工作。对接第三方消杀公司、援沪消杀小队,制定每日工作计划,派发任务清单,负责社会面重点区域及公共区域,包括阳性病例楼栋、宅院的随时消杀,对所有公共区域、重点场所做好复工复产前的预防性消杀工作,同时负责消毒物资、设备的提供和保障工作。

(七)各村、居委、企事业单位负责成立本村、居、单位环境清洁消杀工作专项实施小组,负责各自管辖范围内办公场所及公共部位的日常环境清洁消杀工作,并建立工作台账。特别对各村道口、小区门岗应设立货物架,安排专人对快递、团购等物资进行逐件消杀,注意六个面均要消杀,消杀后放置30分钟,方可领取。

 三、工作内容

(一)公共场所环境清洁消杀工作

1.街面道路清洁消杀

开展公共环境“大冲洗”活动,对区域一般路面以清洁和冲洗为主,对重点路面(道路废物箱周边区域、垃圾堆放区域等)进行消杀。

2.人群聚集重点场所清洁消杀

增加聚集性场所消杀频次,特别是对高频接触的门把手、电梯按钮等,垃圾、粪便和污水要进行收集和无害化处理。

3.其他公共场所预防性清洁消杀

对建筑工地、办公楼宇、交通工具、运输站点、农贸市场、商超、宾旅馆、娱乐场所、各类学校、养老机构、公园、绿地等重点场所,已经开业的运营网点,进行每日预防性消杀;尚未开业的网点(商超、菜市场),在开业前进行预防性消杀。

(二)住宅小区环境清洁消杀

1.阳性感染楼栋清洁消杀

组织专业队伍对出现过阳性感染者楼栋,在病例未转运前,按照《社区阳性楼栋随时消杀现场操作要点》视情定期开展随时消杀。阳性病例转运后,经专业队伍终末消杀后,所在楼栋按照预防性消杀要求开展巡回环境消杀。

2.日常预防性清洁消杀

各住宅小区物业组织环境清洁消杀专项实施小组每日对小区内公共空间和部位开展至少2次预防性消杀,重点对居委、物业用房地面和经常性解除物体表面、楼栋门把手、楼梯扶手、对讲器按钮、楼道地面、电梯按钮、箱体内表面及垃圾储存点、公共健身器材、快递柜、外卖存放处、室外道路等人员经常接触的环境物体表面进行清洁消杀。各单位要建立日常消杀管理台账,做好相关消杀、个人防护等物资的应急储备,实行专人负责,公示消杀记录,做好每日巡查,从严从细从实抓好各项预防性消杀措施落实。

(三)各村公共场所及居家环境清洁工作

积极号召村民对家庭、宅前屋后定期开展环境清洁消杀工作,组织专项实施队伍对村委会办公楼、村党建服务中心、健身活动场所等公共区域开展预防性日常环境清洁消杀工作。

四、实施计划

为巩固和加强前期成果,聚焦重点区域,注重“人-物-环境”预防,采取合理科学手段,筑牢防控屏障,做到环境清洁消杀全覆盖、无死角。制定对重点区域、重点点位以及区域日常性点位的环境清洁频次,进一步确保疫情防控工作得到有效控制。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物资保障。镇农办、镇市容所要全力做好相关清洁消杀物资保障,掌握消毒器械、消毒药剂和防护服储备用量及需求量,及时领取物资并发放。

(二)强化技术指导。镇卫生中心服务中心应指导基层工作人员加强消毒工作技术培训,重点培训消毒的部位、对象、消毒剂和器械的选用、消毒的流程、消毒时的注意事项、个人消毒防护等内容。对技术力量薄弱的地方,根据实际工作需要,可安排现场演练。也可邀请第三方消杀队有经验的专业队员,实操演示消毒器械的使用,指导和传授消杀技能。

(三)组建专项实施队伍。各村居可抽调物业人员,志愿者组成环境清洁消杀专项实施队伍,组织队伍做好日常个人防护,实施闭环管理,采取抗原和核酸检测相结合的模式,保障队伍人员健康安全。

(四)加强宣传,营造氛围。大力开展面向全社会环境清洁消杀工作的宣传,依托新长兴等公众平台,充分挖掘工作中的典型案例、先进人物、工作亮点,不断提升传播力和影响力。

(五)加强督查,落实整改。成立监督检查小组,由镇人大、镇纪委、镇防疫办等相关人员组成,负责建立并完善督查工作机制,定期对所有村居、单位部门、各类行业的环境清洁消杀工作进行技术指导、问题检查、问题反馈以及通报。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Scan me!
公众评价

0位公众参与评价,0位公众认为信息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