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SY0024538041202200012
主题分类:
城乡建设、环境保护-城乡建设(含住房)
公开主体:
上海市崇明区长兴镇人民政府
发文字号:
沪崇长府投〔2022〕12号
成文日期:
2022-03-04
发布日期:
2022-03-09
生效日期:
失效日期:
水务管理所:
你单位《关于报请批准北兴菜区泵站拆除工程的请示》已悉,经2022年第2次镇长办公会议讨论研究,批复如下:
一、北兴菜区泵站原排涝区域已由菜区变为廊道林,该泵站丧失了原排涝作用,根据区水务局的行业指导意见,应予以拆除,原则同意实施本项目。
二、建设内容:拆除围墙约84平方米、拆除混凝土地坪64立方米、拆除混凝土结构80立方米、回填土255立方米、种植绿化127平方米。
上海市崇明区长兴镇人民政府
2022年3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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