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SY0024538041202200010
主题分类:
城乡建设、环境保护-城乡建设(含住房)
公开主体:
上海市崇明区长兴镇人民政府
发文字号:
沪崇长府投〔2022〕10号
成文日期:
2022-03-04
发布日期:
2022-03-09
生效日期:
失效日期:
新港村村民委员会:
你单位《关于报请批准新港村实施江南大道南侧环境提升工程的请示》已悉,经2022年第2次镇长办公会议讨论后报镇党委会同意,批复如下:
一、因江南大道南侧环境脏乱差,根据环境提升工作需要,原则同意实施本项目。
二、建设内容:对沿线农户宅后进行垃圾清理和平整,对原有旧围墙翻新改造。围墙长约500米、高2.3米。
上海市崇明区长兴镇人民政府
2022年3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