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SY0024538041202200003
主题分类:
城乡建设、环境保护-城乡建设(含住房)
公开主体:
上海市崇明区长兴镇人民政府
发文字号:
沪崇长府投〔2022〕3号
成文日期:
2022-03-04
发布日期:
2022-03-09
生效日期:
失效日期:
长明村村民委员会:
你村《关于报请批准长明村商业用房装修工程的请示》已悉,经2022年第1次镇长办公会议讨论研究,批复如下:
一、为了改善办公用房环境,更好的服务群众,原则同意实施本项目。
二、建设内容:258.69平方米的用房,主要包括安装铝合金玻璃隔断、墙面瓷砖铺贴、铺设复合地板、更换成品木门、内墙面涂料、水电安装等。
上海市崇明区长兴镇人民政府
2022年3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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