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SY0024538041202200004
主题分类:
城乡建设、环境保护-城乡建设(含住房)
公开主体:
上海市崇明区长兴镇人民政府
发文字号:
沪崇长府投〔2022〕1号
成文日期:
2022-01-12
发布日期:
2022-01-20
生效日期:
失效日期:
镇生态保护与市容环境事务所:
你单位《关于报请批准潘园公路及江南大道沿线零星整治工程的请示》已悉,经2021年第14次镇长办公会议讨论研究,批复如下:
一、为提升长兴区域环境面貌,原则同意实施本项目。
二、建设内容:潘园公路栏杆粉刷1600米,桥面隔离墩粉刷2624平方米,桥面隔离带绘画250平方米,潘园公路沿线围墙修补粉刷100平方米,江南大道沿线围墙修补粉刷400平方米,江南大道沿线配电房油漆美化250平方米,搭建脚手架100平方米;为遮挡无法拆除的前卫公司的杂乱旧房,在兴代路西侧设立120平方米的热镀锌钢架结构的公益广告牌。
上海市崇明区长兴镇人民政府
2022年1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