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SY0024538041202100070
主题分类:
城乡建设、环境保护-城乡建设(含住房)
公开主体:
上海市崇明区长兴镇人民政府
发文字号:
沪崇长府投〔2021〕139号
成文日期:
2021-12-15
发布日期:
2021-12-22
生效日期:
失效日期:
水务管理所:
你单位《关于报请批准关于桔林小镇和郊野公园水系沟通工程底泥处置工程的请示》已悉,经2021年第13次镇长办公会议讨论研究,批复如下:
一、为满足环境消纳要求,原则同意实施本项目。
二、建设内容:前卫支路以东150米泥库底泥重金属超标处置。
上海市崇明区长兴镇人民政府
2021年12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