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崇明区长兴镇人民政府关于资产经营投资有限公司修缮已出租固定资产工程项目的批复

信息来源:平台发布

发布时间:2021-11-11 00:00

  • 索引号:

    SY0024538041202100041

  • 主题分类:

    城乡建设、环境保护-城乡建设(含住房)

  • 公开主体:

    上海市崇明区长兴镇人民政府

  • 发文字号:

    沪崇长府投〔2021〕121号

  • 成文日期:

    2021-11-03

  • 发布日期:

    2021-11-11

镇资产经营投资有限公司:

你单位《关于报请批准资产经营投资有限公司修缮已出租固定资产工程的请示》已悉,经2021年第12次镇长办公会议讨论研究,批复如下:

一、由于年久失修,原有平瓦风化严重,为保障仓库和办公用房的正常使用,原则同意实施本项目。

二、建设内容:部分屋面进行更换(原为篱笆,已损坏),重新铺设油毛毡,屋面更换琉璃瓦。


 

上海市崇明区长兴镇人民政府

2021年11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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