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SY0024538041202100042
主题分类:
城乡建设、环境保护-城乡建设(含住房)
公开主体:
上海市崇明区长兴镇人民政府
发文字号:
沪崇长府投〔2021〕122号
成文日期:
2021-11-03
发布日期:
2021-11-03
生效日期:
失效日期:
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
你单位《关于报请批准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临时等候区地坪整修及整体环境提升工程的请示》已悉,经2021年第12次镇长办公会议讨论研究,批复如下:
一、临时等候区地面为草坪砖铺设,阴雨天湿滑存在安全隐患。为确保办事群众安全,原则同意实施本项目。
二、建设内容:地面进行平整并做好排水、通风、通电,增添排队等候座椅及抵御冬季寒风的遮挡板等设施。
上海市崇明区长兴镇人民政府
2021年11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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