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崇明区长兴镇人民政府关于农建村办公用房装修工程项目的批复

信息来源:平台发布

发布时间:2021-10-21 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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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主题分类:

    城乡建设、环境保护-城乡建设(含住房)

  • 公开主体:

    上海市崇明区长兴镇人民政府

  • 发文字号:

    沪崇长府投〔2021〕119号

  • 成文日期:

    2021-10-12

  • 发布日期:

    2021-10-21

  • 生效日期:

  • 失效日期:

农建村村民委员会:

你村《关于报请批准农建村办公用房装修工程的请示》已悉,经镇长办公会议讨论研究,批复如下:

一、为了改善办公用房环境,更好的服务群众,原则同意实施本项目。

二、建设内容:210平方米的办公用房,房屋墙面、顶面进行粉刷,以及办公室隔断等基本装修。


 

上海市崇明区长兴镇人民政府

2021年10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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