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SY0024538041202100033
主题分类:
城乡建设、环境保护-城乡建设(含住房)
公开主体:
上海市崇明区长兴镇人民政府
发文字号:
沪崇长府投〔2021〕119号
成文日期:
2021-10-12
发布日期:
2021-10-21
生效日期:
失效日期:
农建村村民委员会:
你村《关于报请批准农建村办公用房装修工程的请示》已悉,经镇长办公会议讨论研究,批复如下:
一、为了改善办公用房环境,更好的服务群众,原则同意实施本项目。
二、建设内容:210平方米的办公用房,房屋墙面、顶面进行粉刷,以及办公室隔断等基本装修。
上海市崇明区长兴镇人民政府
2021年10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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