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SY0024538041202100030
主题分类:
城乡建设、环境保护-城乡建设(含住房)
公开主体:
上海市崇明区长兴镇人民政府
发文字号:
沪崇长府投〔2021〕116号
成文日期:
2021-10-12
发布日期:
2021-10-21
生效日期:
失效日期:
新港村村民委员会:
你单位《关于报请批准新港村实施5组仓库西侧道路工程的请示》已悉,经镇长办公会议讨论研究,批复如下:
一、新港村5组仓库西侧200米左右水泥道路破损严重,影响村民通行。为改善村民出行条件,原则同意实施本项目。
二、建设内容:约400米、宽约3米的道路及道路两侧雨污排放进行重新规划建设。
上海市崇明区长兴镇人民政府
2021年10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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