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兴镇2021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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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1-10-11 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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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上海市崇明区长兴镇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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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1-10-11

2020年7月以来,长兴镇坚持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以及中央和市、区委各项法治政府建设会议精神。严格对照《法治上海建设规划(2021—2025年)》《法治崇明建设规划(2021—2025年)》的总体要求,紧紧围绕长兴世界级海洋装备岛建设以及“长兴奋起”工作目标,进一步压实党政主要负责人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全面深入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和法治建设示范乡镇创建各项工作,并取得了积极成效。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主要工作情况  

(一)聚焦“关键少数”,压实党政主要负责人第一责任人责任

一是带头履职,发挥引领示范作用。党政主要负责人坚持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李政书记关于全面依法治区相关要求,以及本区依法治区委员会、依法治区办和相关工作小组会议精神,切实将党政主要负责人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落到实处。党政主要负责人多次在重要工作会议中,专题听取和研究本镇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并在重要场合、重要节点强调建设法治政府和推动依法治镇工作的重要性,委扎实有效推进本镇法治建设工作奠定了基础。

二是对标对表,推动重点工作落实。党政主要负责人对照区委、区政府目标任务,结合本镇实际,通过调研、座谈、专题会等形式,研究梳理全年重点及特色工作,并进行全面安排部署,有效履行对法治建设的谋划部署、统筹协调、督促指导、推动落实,做到对法治建设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重要任务亲自督办,确保将本镇各部门以及各项工作纳入法治化轨道。

三是完善机制,确保法治工作实效。结合区位优势,坚持将长兴法庭、长兴海事法庭以及长兴检察室等部门工作与本镇法治建设工作相互融合促进,定期由党政主要领导带队与相关部门领导进行工作交流,并针对居民动迁、环境污染等重大事项,听取意见建议,确保相关工作依法依规推动落实。同时,针对镇域内央企众多的实际,坚持以党建为引领,通过深入开展区域化党建,将相关企业工作纳入我镇法治建设工作,确保全镇法治工作同统筹、同部署、同落实。

(二)突出“关键重点”,推动法治政府建设  

一是严格落实行政执法体制改革要求,综合执法改革扎实推进。对照市、区关于行政执法体制改革工作要求,在总结城市执法体制改革的基础上,以整合执法队伍、服务改革发展为目标,统筹推进执法体制机制改革,成立长兴镇城市管理行政执法中队,形成了权责明晰、力量优化、执法规范,协调有序的执法体制。

二是严格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推动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在去年市、区依法治区委对我镇法治督查工作基础上,进一步深化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细化执法公开、全过程记录、重大执法活动法治审核的流程,在执法中体现服务,从管理型向服务型转变,从突击性执法向长效性转变,从刚性化行政执法到刚柔并济转变。明确司法所负责重大行政执法决定的法制审核,并积极发挥镇法律顾问作用,提供法制审核等专业法律意见,确保工作实效。去年7月以来,司法所共完成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12次,未发生行政诉讼或行政复议情况。

三是严格落实法律顾问制度。我镇自2015年起,聘请上海银星律师事务所主任顾玉红、上海申江律师事务所律师黄亚忠担任顾问律师,指导重大行政行为,指导镇政府重大合同,代理有关诉讼。注重村居法律顾问队伍建设,目前33个村居均配备法律顾问,并定期开展法治宣传讲座、接待法律咨询等。同时,注重通过法律途径化解信访积案矛盾,自去年起,聘请信访接待律师,每周四参与本镇信访值班接待,截至目前律师共参与疑难复杂信访矛盾化解21件,成功化解2件。

(三)整合资源,提供高效优质公共法律服务

一是积极拓展公共法律服务范围。针对我镇商会较多的实际,明确镇司法所列席商会季度及其他重要会议,进一步加强商会日常工作的法治化管理。并在“一街区”商会自治联合会,成立公共法律服务工作点,力求实现法治引领,自治、法治、德治,“三治”融合的基层社会治理体系,进一步有效提升法治服务营商环境水平。工作开展以来,为商会组织开展法治讲座3场,审查合同2份,并接待法律咨询10余件。

二是依法有效化解社会矛盾纠纷。在扎实开展人民调解工作的基础上,坚持和发展“枫桥经验”,加强与属地内法庭、检察室、海警工作站等司法、执法部门沟通联系。在东部、中部和西部三个村居分别建立长兴法庭驻村居工作室;与海警横沙工作站建立联合调解工作室,初步形成了具有我镇特色的司法调解、人民调解、行政调解“三调联动”工作体系,推动了矛盾纠纷多元化化解工作开展,为有效预防和减少各类风险隐患,全力维护社会大局稳定打下了坚实基础。

三是依法防控处置重大突发事件。坚持把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落实到统筹做好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工作中,全面提高依法防控、依法治理能力。坚持依法防控,在重大突发事件处置中推进法治政府建设。依托“新长兴”微信公众号,编发2期疫情法律法规知识问答,开展了传染病防治法网络学法活动。对照工作职能,镇安全所、事业办等深入企业及观察点,开展防疫法规政策宣传,有效推动了驻地大型企业务工人员及海外归来人员的防疫工作落实。  

四是注重法治宣传教育。深入学习宣传《民法典》,持续加强法治培训。将《民法典》的学习纳入镇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必学必修课程。深入开展民法典宣传活动,加强领导干部对民法典的学习。依托镇、村两级公共法律服务工作站、工作室,以及“法治带头人”“法律明白人”和法律顾问,深入村居、企业、学校持续开展民法典宣讲活动。截至目前,共开展民法典讲座56场,宣传群众近2000余人。

二、存在的短板问题和薄弱环节  

经过一年多的努力,我镇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及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取得了一定成绩,但也还存在一些问题,具体表现在:一是法治建设工作推进不够均衡,特别是在行政执法规范化建设上尚需进一步加强。二是基层,特别是村居法治建设力量还相对薄弱。  

三、整改措施和努力方向  

在今后的工作中,我们将进一步深入学习和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忠实履责,加快补齐短板,提升政府法治建设水平。重点做好以下几个方面工作:  

一是进一步压实党委政府及部门的主体责任和党政主要领导的第一责任。将法治建设摆在重要位置,与改革发展稳定任务同部署、同落实、同考核。镇党委政府及其部门切实担负起统一领导、统筹规划、组织协调、督促指导、政策研究、检查考核等法治政府建设职责。对不认真履行主体责任和第一责任导致法治建设推进不力、发生重大违法行政案件、造成严重社会后果的,依法严肃追责。  

二是强化依法行政观念,提高法治建设能力。健全完善领导干部和机关单位工作人员学法制度,加强法治教育培训,不断提高行政执法队伍的整体素质,推动行政行为规范化,切实转变机关职能,提高依法行政能力,提升公共服务水平。

三是进一步强化行政执法监督。继续推行好行政执法“三项制度”,落实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以及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强化行政执法责任追究,坚决纠正不作为、乱作为和坚决惩处失职、渎职行为。

四是进一步加强行政复议和应诉工作。加大对《行政复议法》的宣传力度,畅通行政复议渠道,引导人民群众通过行政复议反映利益诉求,维护其合法权益,使行政复议化解行政争议的功能和作用进一步得到发挥。做实做细行政应诉工作,进一步落实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制度,尊重并严格执行法院生效判决。

五是创新法治宣传形式,丰富普法教育内涵。及时研究制定本镇“八五”普法规划。充分利用“新长兴”微信公众号、上海法网村居微信工作群、LED显示屏、海报横幅、宣传专栏等平台渠道广泛宣传法律法规,特别是民法典宣传,持续开展多形式的法治宣传活动,推进法律法规咨询和解答工作,进一步提高党员干部、全镇群众法律素质,增强全社会尊重法律、遵守法律的观念和意识,夯实法治政府、法治社会建设基础。

 

长兴镇人民政府

2021年9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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