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SY0024538041202100019
主题分类:
城乡建设、环境保护-环境检测、保护与治理
公开主体:
上海市崇明区长兴镇人民政府
发文字号:
沪崇长府〔2021〕71号
成文日期:
2021-09-07
发布日期:
2021-09-08
生效日期:
失效日期:
各企事业单位、机关各科室:
为加强对全镇节能减排工作的领导,强化协调配合,提高工作效能,确保完成区节能减排任务,经镇党委、政府研究,成立长兴镇节能减排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
一、组成人员
组 长:郭春菊 镇党委副书记、镇长候选人
副组长:单俊生 镇党委委员、副镇长候选人
沙刘勇 副镇长候选人
张 俭 副镇长候选人
蔡钱江 副镇长候选人
成员单位:镇党政办公室、经济发展办公室、规划建设和生态环境办公室、城市建设管理事务中心、社会事业发展办公室、社区建设办公室、财政所、经济发展服务中心、农业综合技术推广服务中心及各纳入统计的企事业单位负责人等。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于镇经济发展办公室,具体负责长兴节能减排推进的日常工作,办公室主任由经济发展办公室主任陈斌同志担任。
二、工作职责
1.深入贯彻落实崇明区节能降耗工作实施意见,制定年度推进节能减排工作目标并组织实施,推进工作落实;
2.做好节能减排工作组织协调、任务分解、跟踪问效和信息收集上报等工作;
3.明确专职统计人员,及时、准确汇总和上报产值能耗统计数据;
4.及时分析数据,协调解决推进节能减排工作中存在的困难和重大问题,完成节能减排工作考核。
今后,长兴镇节能减排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及其办公室主任职务如有变动,由其所在单位接任领导自然替补,不再另行发文。
特此通知
上海市崇明区长兴镇人民政府
2021年9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