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SY0024538041202100002
主题分类:
城乡建设、环境保护-城乡建设(含住房)
公开主体:
上海市崇明区长兴镇人民政府
发文字号:
沪崇长府投〔2021〕106号
成文日期:
2021-07-21
发布日期:
2021-07-23
生效日期:
失效日期:
城市运行管理中心:
你单位《关于报请批准实施前卫社区消防栓整改工程的请示》已悉,经镇长办公会议讨论研究,批复如下:
一、为有效解决前卫新村及车灯新村2处居民小区目前配套设置的消火栓数量不足问题,同时参考区消防支队的意见建议,原则同意实施本项目。
二、建设内容:前卫新村及车灯新村2处居民小区内7个室外消火栓安装以及配套的378米地下消防管道接驳、铺设、回填修复相关工程。
上海市崇明区长兴镇人民政府
2021年7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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