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SY0024538041202100001
主题分类:
城乡建设、环境保护-城乡建设(含住房)
公开主体:
上海市崇明区长兴镇人民政府
发文字号:
沪崇长府投〔2021〕105号
成文日期:
2021-07-21
发布日期:
2021-07-23
生效日期:
失效日期:
城市运行管理中心:
你单位《关于报请批准城运中心实施建筑垃圾环境整治工程的请示》已悉,经镇长办公会议讨论研究,批复如下:
一、为更好地改善长兴地区生态环境,原则同意实施本项目。
二、建设内容:清水苑东侧外围、永丰路附近等4处偷倒区域情况严重且均处于无人管辖地带。
上海市崇明区长兴镇人民政府
2021年7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