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崇明区长兴镇人民政府关于城运中心实施建筑垃圾环境整治工程项目的批复

信息来源:平台发布

发布时间:2021-07-23 00:00

  • 索引号:

    SY0024538041202100001

  • 主题分类:

    城乡建设、环境保护-城乡建设(含住房)

  • 公开主体:

    上海市崇明区长兴镇人民政府

  • 发文字号:

    沪崇长府投〔2021〕105号

  • 成文日期:

    2021-07-21

  • 发布日期:

    2021-07-23

城市运行管理中心:

你单位《关于报请批准城运中心实施建筑垃圾环境整治工程的请示》已悉,经镇长办公会议讨论研究,批复如下:

一、为更好地改善长兴地区生态环境,原则同意实施本项目。

二、建设内容:清水苑东侧外围、永丰路附近等4处偷倒区域情况严重且均处于无人管辖地带。

 

上海市崇明区长兴镇人民政府

2021年7月21日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Scan m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