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SY0024538041202100005
主题分类:
城乡建设、环境保护-城乡建设(含住房)
公开主体:
上海市崇明区长兴镇人民政府
发文字号:
沪崇长府投〔2021〕109号
成文日期:
2021-07-21
发布日期:
2021-07-23
生效日期:
失效日期:
规划建设和生态环境办公室:
你单位《关于报请批准实施凤凰公路(南段)景观灯光工程的请示》已悉,经镇长办公会议讨论研究,批复如下:
一、为进一步提升长兴夜间人文和商业氛围,为长兴广大群众点亮夜间出行环境,原则同意实施本项目。
二、建设内容:主要包括新增挂树彩灯、路面局部修复、绿化补种等。
上海市崇明区长兴镇人民政府
2021年7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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