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崇明区长兴镇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农村公路路长制》的通知

信息来源:平台发布

发布时间:2021-06-30 00:00

  • 索引号:

    SY0024538041202100158

  • 主题分类:

    工业、交通-公路

  • 公开主体:

    上海市崇明区长兴镇人民政府

  • 发文字号:

    沪崇长府〔2021〕48号

  • 成文日期:

    2021-06-28

  • 发布日期:

    2021-06-30

各村居、企事业单位,机关各科室

为深入贯彻上级部门关于推行农村公路路长制的指导意见,全面推进我镇“四好农村路”示范镇创建工作,进一步提升农村公路及沿线路域环境面貌,现将《崇明区长兴镇人民政府农村公路路长制》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特此通知

 

上海市崇明区长兴镇人民政府

2021628日

崇明区长兴镇农村公路路长制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四好农村路”建设的重要指示精神,进一步加强农村公路管理工作。按照“权责明确、分级管理、管养有效、奖惩有力”的原则,在全乡推行农村公路路长制,进一步落实区政府、镇政府、村委会的管养责任。为压实各级路长职责,成立路长办公室,在镇同步推行乡村道路专管员制度,建立镇、村两级农村公路路长制管理体系。

第二条  初步建成镇、村两级农村公路路长制管理体系,完成路长制及乡村道路专管员制度各项工作规章制度的制定。

第三条  到2021年,基本消除农村公路沿线“脏、乱、差”现象,实现把农村公路建设好、管理好、养护好和运营好的目标,通过“美丽乡村”建设、路域环境集中整治、部门联动等措施,完成农村公路沿线乱堆乱放、违法侵占、违法搭建广告牌和违章建筑等治理工作,实现农村公路更畅更安、更绿更美目标,人民群众满意度和幸福感明显提升。

 

第二章  工作任务

第四条  分级设立路长。由镇人民政府牵头,部门协作,在辖区内建立镇、村二级路长(详见附件)。设立镇级总路长,由镇人民政府主要领导担任,设立镇级常务副总路长,由镇政府分管领导担任,各村设立村级路长,由村民委员会主要负责同志担任。

第五条  成立路长办公室。镇人民政府成立路长办公室,定期和不定期召开路长联席会议。镇路长办公室设在镇农村公路管理站,主任由镇农村公路管理站站长担任,公路管理站人员为办公室成员。

第六条  建立针对道路第三方养护公司的考核制度。路长办公室根据我镇辖区内农村公路等级、数量和任务轻重等实际情况,对中标的第三方养护公司进行考核。

 

第三章  工作职责

第七条  路长职责

1.镇级总路长:为全镇农村公路建管养运和路域环境治理、路产路权保护的总负责人,为辖区内乡道建设养护管理和路域环境整治的第一责任人,承担落实总路长及区级路长办公室下达的各项工作任务。承担推行辖区内路长制的总督导、总调度、总考核职责。

2.村级路长:为辖区内道路养护管理和路域环境整治的第一责任人。主要负责组织辖区内乡道、村道的日常管理、应急处置、路域环境整治的协调;协助上级路长开展征迁、建设用地和乡道路域环境整治、路产路权保护、应急处置等事项。

第八条  路长办公室职责。镇路长办公室要不定期组织成员单位召开联席会议,协调解决农村公路建管养遇到的重点、难点问题。同时,镇政府组建城管、公安、环保、安监、农业、市场监督等相关职能部门人员组成的联合执法队伍,配合各级路长处置工作中遇到的问题;负责落实路长制各项工作的具体实施,不定期召开镇路长会议。主要职责为:负责辖区内农村公路应急处置的协调;在区级执法部门配合下,负责辖区内农村公路路域环境整治工作,协助开展路产路权保护;督导、考评村路长和相关部门履职情况;对第三方养护公司加强监督管理,并进行考核。

 

第四章  组织保障

第九条  加强组织领导。成立推进“四好农村路”建设领导小组,形成齐抓共管的工作合力。镇人民政府要认真履行“四好农村路”建设的主体责任,认真落实工作任务、资金投入、机构、人员及保障措施、镇主管部门要做好行业指导、考核管理和经验推广工作,长兴镇市政市容环境事务所等其他有关部门要切实做好指导协调、监督服务工作,确保顺利实现“四好农村路”建设各项目标,让百姓看到实效,得到实惠。

第十条  强化监督考核,签订目标责任书,严格实施考核。重点监督考核责任落实、建设质量、工作效率、资金到位等情况,建立健全考核结果与投资挂钩的奖惩机制。镇政府要加强对村民委员会的督导,充分发挥基层组织在农村公路发展中的作用。

第十一条  重视宣传引导。要高度重视“四好农村路”建设的宣传引导工作,注重解决好农民群众反映的突出问题,维护好农民群众的合法权益,积极主动做好农村公路一线人员的政策解读工作,为农村公路发展创造良好环境。大力宣传“四好农村路”建设的好经验、好做法以及涌现出的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营造大力推进“四好农村路”建设的良好舆论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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