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SY0024538041202100144
主题分类:
城乡建设、环境保护-城乡建设(含住房)
公开主体:
上海市崇明区长兴镇人民政府
发文字号:
沪崇长府投〔2021〕95号
成文日期:
2021-07-08
发布日期:
2021-07-14
生效日期:
失效日期:
规划建设和生态环境办公室:
你单位《关于报请批准实施海舸路北侧人行道板砖修复工程的请示》已悉,经镇长办公会议讨论研究,批复如下:
一、海舸路每天大量机动车停放在人行道上,造成北侧人行道板砖开裂,破损情况严重,为解决交通安全隐患,营造良好营商环境,原则同意实施本项目。
二、建设内容:拆除并重新铺设石材地坪562㎡,补植矮灌木132㎡。
上海市崇明区长兴镇人民政府
2021年7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