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SY0024538040202100004
主题分类:
城乡建设、环境保护-城乡建设(含住房)
公开主体:
上海市崇明区长兴镇人民政府
发文字号:
沪崇长府投〔2020〕141号
成文日期:
2020-12-22
发布日期:
2020-12-22
生效日期:
失效日期:
镇临江景苑社区居民委员会:
你单位《关于报准临江景苑社区公建配套房电路改造工程的请示》已悉,经镇长办公会议讨论研究,批复如下:
一、为解决原有线路容量未达到办公区域用电负荷问题,保障正常办公需求,原则同意实施本项目。
二、建设内容:电路改造。
三、建设要求:控制造价和工程质量。
四、投资估算及资金来源:项目总费用为20万元,所需资金从2020年下半年调整预算中列支。
五、建设单位:上海市崇明区长兴镇临江景苑社区居民委员会。
六、本批复有效期为三个月。接文后,请你单位按沪崇长府〔2018〕95号文《关于进一步完善长兴镇小型建设工程项目管理的实施办法》相关要求及时办理工程招标手续,并做好后续施工管理及审价等相关工作。
上海市崇明区长兴镇人民政府
2020年12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