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SY0024538040202000282
主题分类:
城乡建设、环境保护-城乡建设(含住房)
公开主体:
上海市崇明区长兴镇人民政府
发文字号:
沪崇长府投〔2019〕110号
成文日期:
2019-11-15
发布日期:
2020-12-09
生效日期:
失效日期:
长兴镇创建全国文明城区领导小组办公室:
你单位《关于报请批准银鲜菜场广场沥青路面修复工程的请示》已悉,经镇长办公会议同意,批复如下:
一、因银鲜菜场广场年久失修、人员车辆进出较多,路面坑洼、高低不平,为保障“创全”迎评迎检工作开展,原则上同意实施该应急项目。
二、建设内容:铺设沥青。
三、建设要求:应控制工程造价。
四、投资估算及资金来源:项目投资限价29万元,所需费用从2019年镇创城迎评迎检预算中列支。
五、建设单位:长兴镇创建全国文明城区领导小组办公室。
六、接文后,请你单位按沪崇长府〔2018〕95号文《关于进一步完善长兴镇小型建设工程项目管理的实施办法》相关要求做好工程招标、施工管理及审价等相关工作。
上海市崇明区长兴镇人民政府
2019年11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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