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崇明区长兴镇人民政府关于清水苑社区楼道墙面修缮工程项目的批复

信息来源:平台发布

发布时间:2020-12-09 00:00

  • 索引号:

    SY0024538040202000281

  • 主题分类:

    城乡建设、环境保护-城乡建设(含住房)

  • 公开主体:

    上海市崇明区长兴镇人民政府

  • 发文字号:

    沪崇长府投〔2019〕108号

  • 成文日期:

    2019-11-15

  • 发布日期:

    2020-12-09

清水苑社区居民委员会:

你单位《关于报请批准清水苑社区楼道墙面修缮工程的请示》已悉,经镇长办公会议讨论研究,批复如下:

一、为进一步提升社区环境,对楼道内墙浸水导致的墙面风化、损坏进行维修,原则同意实施本项目。

二、建设内容:对面积约7600平方米楼道进行修缮。

三、建设要求:控制造价和工程质量。

四、投资估算及资金来源:项目总费用为18万元,所需资金从清水苑居委会结余资金中列支。

五、建设单位:长兴镇清水苑社区居民委员会。

六、接文后,请你单位按沪崇长府〔2018〕95号文《关于进一步完善长兴镇小型建设工程项目管理的实施办法》相关要求做好工程招标、施工管理及审价等相关工作。

上海市崇明区长兴镇人民政府

201911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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