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SY0024538040202000166
主题分类:
农林、林业、水利-农业、畜牧业、渔业
公开主体:
上海市崇明区长兴镇人民政府
发文字号:
沪崇长府〔2020〕62号
成文日期:
2020-07-03
发布日期:
2020-07-03
生效日期:
失效日期:
各相关村委会:
根据《上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厅贯彻<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进农业水价综合改革的意见>的实施意见》、《上海市2020年农业水价综合改革工作计划的通知》,长兴镇将深入落实“节水优先、空间均衡、系统治理、两手发力”的治水思路,对标对表,固化机制,查漏补缺,持之以恒地继续抓好各项改革工作。
一、工作目标
聚焦乡村振兴战略及生态岛建设,围绕保障粮食安全和水安
全,以“改革再深化、措施再完善”为目标,深化各村农业水价改革,进一步优化协调推进机制,完善农业水价形成机制,进一步深入开展设施维修养护,全面加强农业用水管理,完成改革工作验收,迎接验收考核。
二、重点任务
(一)完善农业水价管理机制
以“总体不增加农民负担“为原则,根据上海市农业水价管理办法的要求,按照已基本形成的成本测算、面积核定、初步定价、协商定价、水价公示、成果发文、水价执行等工作流程,指导各村深化协商定价的水价形成机制,落实农业用水超定额累进加价制度,切实加强农业水价执收管理,并按要求做好信息公开工作。
(二)推进农田水利设施建设
结合我镇永久基本农田划定,健全和优化农田灌溉设施配套,实现粮田、菜田、经济果林等灌溉设施全覆盖,进一步夯实农业节水设施基础。加大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力度,加快粮食生产功能区和高标准粮田建设,按照“农林水联动、田宅路统筹、区域化推进”的要求,实施土地平整、泵站建设、沟渠配套和机耕道路等灌排工程建设,进一步夯实农业节水基础。
(三)深化农田灌溉设施运行维护管理
按照《上海市农田灌溉设施长效管理工作的实施意见》、《崇明区农田灌溉设施长效管理实施办法》要求,进一步深化农田灌溉设施长效管理工作,做好泵站标准化提升工作,打造亮点,形成特色。以“四项制度”(设施登记制度、使用发证制度、责任落实制度、检查考核制度)为核心,进一步完善管理网络、检查考核和台账管理等基础工作,推进灌溉设施“日常运行属地化、维修养护市场化、检查考核常态化”,全面落实农田水利设施长效管护。进一步强化行业监管,持续做好改革完成后灌溉设施长效管护。
(四)强化农业用水管理
对照各村农业水权分配结果和上海市修订的灌溉定额,认真落实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科学确定不同区域的灌水方式,核定各灌区农业用水总量控制情况,实现农业用水总量控制和定额管理。加强各级农业用水水权执行的监督管理,完善农业取水水权分配和农业取水许可发证工作。
(五)优化灌溉用水计量
按照《上海市农业用水计量实施细则》要求,继续指导各村采用“按电计量,以电折水”方式进行计量,进一步校准各灌溉泵站以电折水系数,提高数据准确性,提升计量工作质量。结合农业用水在线监测信息系统,开展灌溉用水统计分析,及时掌握各灌区用水动态,做到用水计量精准、定额管理受控,确保水权明确、总量控制,为绩效考评和节水奖补提供支撑。
(六)加强资金使用管理
加强镇级精准补贴和节水奖励资金的完善配套和使用管理,根据年度考核结果,各级财政及时下拨资金,体现节水奖励的成效,保障长效管护工作顺利开展。进一步细化资金管理台账,加快预算执行,严格资金管理。
(七)做好改革台账管理
修订完善镇、村台账目录清单,不断加强设施基本情况台账、用水用电台账、维修养护台账、经费收支台账和管理考核台账等管理,提高台账记录的及时性、完整性、规范性,提升台账管理工作质量,促进运行管理、维修养护和检查考核的精细化管理工作。
(八)开展改革工作验收
按照《上海市农业水价综合改革验收管理办法》,按照制度建设、重点工作、资金管理和验收考核等四个方面内容做好验收准备工作,迎接验收考核。
三、保障措施
为了保障改革工作的顺利按期完成,下一步要重点开展以下几项工作:
(一)加强组织领导
围绕2020年改革目标要求,进一步完善我镇领导小组协调推进机制,研究解决改革收尾过程中的重点、难点问题,抓好各项措施落实,更加有力有效地发挥组织推动作用,确保改革的顺利完成。
(二)加强服务指导
针对长效管护、农业用水计量、水价形成、精准补贴节水奖励等重点工作和改革验收的程序和要求,进一步加强对镇村(园区)的指导服务,有序完成验收工作。
(三)保障资金投入
将农田灌溉设施长效管护经费纳入年度财政预算,要按照要求足额落实精准补贴和节水奖励资金,保障改革有序推进。同时要加强资金的使用管理,专款专用,促进农业水价综合改革效益的发挥,确保财政资金安全高效。
(四)加强改革经验宣传
围绕灌溉设施长效管护、农业用水管理等重点工作,制作系列宣传图册、折页,积极开展舆论宣传工作,形成固定的工作制度,宣传农业水价综合改革工作成果,普及农业节水和农田水利的知识,提高民众对灌溉设施长效管护、农业节水减排工作的认识和了解。
附件:崇明区长兴镇农业水价综合改革区级验收考核表
上海市崇明区长兴镇人民政府
2020年7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