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崇明区长兴镇人民政府关于凤凰佳苑小区门头维修工程项目的批复

信息来源:平台发布

发布时间:2019-12-31 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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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公开主体:

    上海市崇明区长兴镇人民政府

  • 发文字号:

  • 成文日期:

    2019-12-31

  • 发布日期:

    2019-12-31

凤凰佳苑社区居民委员会:

你单位《关于报请批准凤凰佳苑小区门头维修工程的请示》已悉,经镇长办公会议讨论研究,批复如下:

一、2018年凤凰佳苑社区居委会正式成立,为规范小区名称,原则同意实施本工程项目。

二、建设内容:门头字修改及装修。

三、建设要求:控制工程造价和施工质量。

四、投资估算及资金来源:项目限价为5万元,所需费用从2019年凤凰佳苑美丽家园综合治理经费中列支。

建设单位:上海市崇明区长兴镇凤凰佳苑社区居民委员会。

接文后,请你单位按沪崇长府〔2018〕95号文《关于进一步完善长兴镇小型建设工程项目管理的实施办法》相关要求做好工程招标、施工管理及审价等相关工作。

上海市崇明区长兴镇人民政府

201912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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